
1.什么是宪法?
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,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,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、法律权威、法律效力。宪法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,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,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,即社会制度、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。
2.什么是宪法日?
1982年12月4日,中国现行宪法正式颁布实施,国家确定这一天为“全国法制宣传日”。2014年11月1日,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。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。

3.宪法的发展历程
新中国宪法颁布之后,为适应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变化,全国人大分别于1988年、1993年、1999年、2004年、2018年对这部宪法逐步进行了修改、完善。这五次修订,逐渐完善和丰富了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指导思想,完善了经济制度、社会保障制度、加强人权保障等内容。

4.宪法赋予的权利
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:
(1)政治权利和自由。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,言论、出版、集会、结社、游行、示威等自由。
(2)宗教信仰自由。
(3)人身自由。包括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拘捕、限制、搜查、审问和侵害,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,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,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。
(4)批评、建议、申诉、控告、检举和取得赔偿的权利。
(5)社会经济权利。
5.宪法规定的义务
《宪法》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有:
(1)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。
(2)遵守宪法和法律,保守国家秘密,爱护公共财产,遵守劳动纪律,遵守公共秩序,尊重社会公德。
(3)维护祖国安全、荣誉和利益。
(4)保卫祖国,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。
(5)依法纳税。
6.2018年《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》的主要内容
(1)在指导思想方面,在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之外,增加了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内容。
(2)在领导力量方面,延续党章修改的精神,更加突出党的领导。在宪法第一条第二款“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。”后增写一句,内容为:“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。
(3)在战略布局和目标举措方面,将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政治论断、新的奋斗目标以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、实践创新、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。
(4)在对外关系方面,增加了“坚持和平发展道路,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”和“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、文化交流,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”等内容。
(5)在国家机构设置和党的领导体制方面,修宪建议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,就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性质、地位、名称、人员组成、任期任届、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等作出规定,为监察委员会建立组织体系、履行职能职责、运用相关权限、构建配合制约机制、强化自我监督等提供了根本依据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