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7条会谈通常使用长廊形、椭圆形或圆形桌子,宾主相对而坐。座位的排列,以门为准,主人位背门一侧,客人面向正门。主谈人居中。其他客人按礼宾顺序在主宾一侧就座。
第48条出席会谈的人,衣着要整洁大方,表情自然、诚恳,面带笑容。交谈中,使用礼貌用语。
第49条签字仪式:文本准备要细致入微,证章完备,内容与商讨的相符,份数适当,装订规范;主方按照对等原则确定参加人员,指定助签人员,作为客方要及时通报出席签字仪式人员的数目及职务,确定助签人员。参加签字仪式穿着要得体、举止大方;签字双方身份大体相当,人数大体相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