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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厂区行为规范

发布时间:2014-04-28 作者: 来源: 字号:

第20条出入厂区大门、携带物品,按要求履行规定的手续,并接受保安人员检查,不准将闲杂人员(包括亲友)带入厂区;出租车和私家车辆不得进入厂区。

第21条厂区内禁止流动吸烟;行人要在马路的右侧行驶,文明礼让机动车辆;多名员工一起行走时,要做到两人成行、三人成排。不允许搂肩搭背,嬉笑打闹等。

第22条工作时间不准打扑克、打麻将等,不得在厂区随处蹲坐,进行有赌资的娱乐活动;工作时间和午休时间不准喝酒。

第23条自觉爱护厂区公共设施,不损坏公共设施、不践踏草坪、不采摘和损坏花木,不随意吐痰,不乱扔烟头、纸屑等杂物;文明入厕;不得擅自毁坏和动用工厂消防器材、防火设施。

第24条在厂内发现火警、盗窃案立即向保卫部门报告,火势无法控制应立即拔打火警电话;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向安全部门报告。市内火警:119;市内匪警:110;应急电话,市内伤病急救:120;工厂保卫科、门卫电话:4318、4323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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